《意见》设定了规模条件、信息化条件、安全运营条件、风险赔付条件四个方面条件,择优选择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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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无车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这也为无车承运物流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税收政策环境。
中国无车承运人政策环境日益明朗,物流企业开始围绕无车承运人政策进行讨论,部分企业开始申报无车承运人试点。
从第一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情况来看,一切的成果都是好于预期的,于是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资质的试点也在各地火速展开。好伙伴旗下的好伙伴作为国内先进的无车承运人平台,帮助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申请相关的资质,包括宁夏、内蒙古等地区。关于物流企业申请资质成为无车承运人之后在政策上有什么优待,详情可以进入www.bestfriend.com.cn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