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行业的专门税务规范文件,该文件允许网络货运平台代司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目前,行业内解决个体司机开票难、物流企业获票难,最简单高效的方式还是通过互联网物流平台第三方税务代征。随着国家税务总局《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和《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的出台,极大的提高了个体司机代开发票的便利性。个体司机可注册为平台会员,托运人将信息发布至平台,依托平台的线上撮合场景,在运输交易完成后,可以为个体司机代开运输发票,并向托运人出具发票,合规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
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该政策允许物流企业开展业务支付的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抵扣增值税。
网络货运的运营必须合规化,其平台可向货主、司机及运输企业提供安全、保险、结算等综合管理与服务解决方案,同时解决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不足的现状。降低行业成本,提高行业的综合物流运输服务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