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6.5亿元,是由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授权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主要承担龙潭总部新城开发建设所涉及的融资、土地上市、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项目建设等业务。
目前公司领导班子共四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副总经理两人,总会计师一人;下设行政部、财务部、工程建设部、合约监管部、投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审计监察部七个部门。
公司一直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继续抓好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强化党内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当好“头雁”。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压实落细公司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确保知责到位、明责到位,尽责到位。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是从严监督管理,深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东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政策法规,加强重点项目监督管理,从严把好重点项目全程推进关和责任追究关;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司名下资产出租、转让、处置等均按要求报审后办理。
好伙伴与东方广益投资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